夫妻离婚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是否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过错;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是物理上的伤害还是心理上的伤害;
【资料图】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7.其他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精神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对于财产侵权行为设定了三年的行使期限,权利人必须在三年内行使,否则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有:
1.违法行为。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2.主观过错。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
3.精神损害事实。
4.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